【鄭敏玲╱台中報導】中市一中商圈人潮多,機車族也多,近來有人發現商圈的三民路、太平路口有面「機慢車兩段左轉」交通標誌,竟被改為「機慢車原地打轉」,箭頭從兩個變成四個,讓人哭笑不得;中市交通處指出,擅自變更標誌將可處四百元至八百元罰鍰,且涉及《刑法》毀損公物,將由警方調查。
惡搞者最高罰八百
發現這kuso號誌的張姓學生說:「常經過這面交通標誌,只覺得怪怪的,卻說不出哪裡有問題!」
張姓學生說,前天在這面標誌下等同學,才發現標誌已遭塗改,因顏色、箭頭型式等與原來標誌極類似,不易察覺,「平常這面標誌下停了不少機車,也有攤販,但沒人發現,真的蠻好笑的!」
交通處交通工程科科長黃士哲說,任意改變交通標誌,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中「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者」規定,可處行為人或其僱主四百元至八百元罰鍰。
黃士哲指出,若影響交通或導致行車安全問題,繪製者須負法律責任,交通處除將立即還原標誌外,也會行文警局調查。
遭塗改的交通標誌竟變「機慢車原地打轉」,箭頭也從兩個變四個(左圖)。正確版則註「機慢車兩段左轉」。鄭敏玲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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